“十三五”时期北京市全面防治“三尘”污染。多措并举控制施工扬尘。构建有效的施工扬尘管理体系。严格执行《绿色施工管理规程》(DB11/513-2015),全面控制扬尘污染。
对未达到扬尘控制要求的施工企业,高限征收扬尘排污费,并纳入企业信用体系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(砂浆)方式,推进市政、水务工程分段施工和轨道交通密闭作业。研究推进施工工地场界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的在线监测、评价和考核,鼓励企业采用自动洗轮机、多功能抑尘射雾器、高空喷雾抑尘装置等新技术,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。
减少城市道路和郊区公路扬尘。制定实施道路扬尘治理方案,组织开展道路分级清扫保洁,严格城市道路保洁考核标准,按季度公布各区道路清扫保洁情况。推广城市道路机械清扫保洁组合新工艺,到2020年,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新工艺作业率达到92%。落实公路养护单位责任,加大郊区公路的除尘清扫保洁力度,有效减少路面积尘。
加强其他领域扬尘管理。修订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规程,进一步严格扬尘控制要求,原则上五环路内不再保留混凝土搅拌站。对使用水泥、砂石等粉状物料的企业,开展储存和运输全密闭改造,减少无组织排放。建立源头严控、过程严管、后端严惩的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体系,在京使用的外埠牌照施工运输车辆,要达到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、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》(DB11/T1077-2014)。严格运输企业资格管理,严禁道路遗撒。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信息平台,实现对运输车辆的全过程监管。采取绿化、覆盖、铺装等措施,整治裸露地面、废弃矿山和砂石坑、建筑渣土等扬尘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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